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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對宋楚瑜控告誹謗案想和解 被批沒誠意

2006年04月04日 07:0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4日消息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不滿前臺灣當局領導人李登輝,指稱他在2004年“410集會”當天,不顧民眾集結,“跑去睡覺、打麻將”,憤而向他提出“民事訴訟”。對此,李登輝的委任律師3日表示,願意提出一份“聲明”草稿,澄清發言內容並提出和解。對此,親民黨批評李登輝是在玩文字遊戲,沒有誠意道歉。

  據臺媒報道,宋楚瑜控告李登輝一案,去年11月16日被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李登輝敗訴,必須賠償宋1000萬元新台幣精神撫慰金,創下卸任臺灣當局領導人敗訴首例,同時也要求李必須在9家島內報紙刊登連續3天半版的道歉啟示。但李登輝不服,提出上訴。
           
  據報道,臺灣“高等法院”3日上午開庭審理此案,李登輝的委任律師顧立雄表示,在和他面談兩次之後,李登輝已同意接受和解,選擇在一家平面媒體刊登“聲明啟事”一天。

  據了解,這份“聲明草稿”于3月23日定稿,為李登輝親自定,但啟事未見“道歉”字眼,僅表示李登輝于2004年4月24日的演說“是對大環境社會的評論,非指特定的人”,至於要在哪一家平面媒體刊登啟事,目前還沒有定論。
           
  面對李登輝態度放軟,宋楚瑜的委任律師黃珊珊表示,將詢問當事人是否接受聲明啟事。

  不過親民黨發言人謝公秉表示,李登輝抹黑、說謊,最後連認錯的勇氣都沒有,是對社會風氣做了最壞示範,聲明稿只是在玩文字遊戲而已,根本沒有誠意道歉,親民黨不會接受這種方式的和解。(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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