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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監察院”將再發函要求陳水扁說明珠寶來源

2006年08月08日 06:5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8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針對陳水扁夫人吳淑珍的珠寶申報事項,臺“監察院”7日收到陳水扁辦公室函覆的補說明文件。臺“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長”謝育男說,儘管函件內容認為涉及他人財產隱私,不便說明,但“監察院”仍將在近日內再度函請陳水扁,說明珠寶出借人的相關資料,以利查證。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7月中旬陳水扁辦公室補申報吳淑珍擁有總價約新台幣372萬元的15項珠寶,但國民黨與親民黨檢視後認為,吳淑珍起碼擁有31項、價值新台幣5000多萬元的珠寶,兩者差距懸殊。

  臺“監察院”7月17日發函陳水扁辦公室,對在野黨檢舉吳淑珍珠寶清單的差異,要求補申報或說明;8月4日是最後期限。謝育男說,臺“監察院”7日收到扁辦公室的補說明文件,但函覆內容提及吳淑珍向親友借用套飾、珠寶,“因涉及他人財產隱私,不便說明提供借用親友的身份”。

  謝育男錶示,儘管陳水扁辦公室函覆說明,但臺“監察院”基於辦理查詢案件的需要,將在今明兩天再度函請陳水扁,說明珠寶出借人的相關資料,以利查證。

  他說,二度發函的說明期限仍是15天,但陳水扁辦公室如不回復,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並無任何處罰條款。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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