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2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發表的評論文章指出,月底就滿七十歲的李遠哲,最近提前收到了臺“中研院”贈送的生日禮物。聘任他為“榮譽院長/特聘研究員”,同時修改規章,讓獲有國際重量獎項榮銜的特聘學者可不受七十歲退休之限制,使李遠哲可繼續留院服務。
文章指出,這項大禮來得及時,上月才卸下“院長”職務的李遠哲,未來每月估計可領取近五十萬元(新台幣,下同)的高薪,比他“院長”任內還高。
以李遠哲的“諾貝爾獎”光環,學術界極力留人,自是可以理解。但此事的運作,難免給人“量身打造”之感。尤其,在李遠哲即將依規定失去特聘資格前半月,“院方”趕工修改規定,說是及時,卻不無“因人設事”之意味,有損爭取人才的美意。
文章疑問,如果人才應該挽留,為什麼等到李遠哲才想到此事?當然,李遠哲是唯一本土出身的“諾貝爾獎”得主,對臺灣也有濃厚情感;為他破格,外界難以置喙。但如此集無盡榮寵于一身,為他追贈“榮譽院長”頭銜,給他超乎“元首”的待遇,若非畫蛇添足,也堪稱是錦上添花了。這恐怕亦非李遠哲所期待。
再說,李遠哲領導臺“中研院”十二載,應足夠他將延攬人才的制度建置完備。何以他甫卸任,繼任者即如此大費周章,為他個人翻修規章?李遠哲固無自肥之意,但同仁這番貼金戴銀的“美意”,只怕反弄得他不好消受。尊崇之舉,有時反變成羞辱,不都因為過當?
文章最後指出,臺灣政治波濤不斷,島內民眾都體悟到應避免再無謂地“造神”。學術界不也如此?包括先前“院士”聯署敦請李遠哲連任“院長”,其實都在破壞他建立的長城。李遠哲該留下來,但慰留的人也該小心自己的姿態。(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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