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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臺灣郵政更名“違憲” 國親民代聲請“釋憲”

2007年06月24日 06:3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24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原名“中華郵政”的“臺灣郵政”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完成更名,幾位國親兩黨“立委”認為臺當局“行政院”以行政命令要求“臺灣郵政”先更名再送“立法院”審議的行為已“違憲”,昨天前往臺“司法院”聲請“大法官釋憲”。

  據報道,聲請“釋憲”的國親“立委”包括李復甸、劉文雄及周守訓。對於理由,李復甸說,“中華郵政”是“交通部”依“法”設立執行郵政事務的公司,屬於“國營事業”,“行政院”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先要求更名,再強迫“立法院”修改相關的組織條例,已經明顯“違憲”。

  李復甸強調,臺“立法院”有審查預算的權責,臺當局“行政院”指示更改“中華郵政”名稱的行為,導致“立法院”審查預算產生疑義,已經涉及“違憲”,為了能夠順利審查預算,因此他們才決定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

  據指出,“臺灣郵政”是在臺當局“交通部”奉“行政院”指示下,今年2月9日經董事會決議,將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更改為“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並在2月12日由陳水扁與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共同揭牌完成更名。(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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