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28日消息 針對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許可“中廣公司”股權轉讓案,臺當局“行政院”27日決定在一週內將參與審查的“NCC”委員“移送法辦”。臺“NCC”發言人石世豪對此回應說,歡迎“移送法辦”,不過說他人有任何刑事犯罪最好有證據,請“行政院”依具體事證,不要信口開河、血口噴人。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行政院新聞局長(發言人)”謝志偉27日表示,參與審查“中廣”股權轉移案的“NCC”委員涉瀆職與圖利,最慢一週內將“移送法辦”。
對此臺“NCC”副主委石世豪表示,謝志偉由“名嘴”當上“政務官”,顯然不知“政務官”該有的適切發言尺度,指控必須要有證據,謝志偉隨便說他人瀆職與圖利,是“信口開河、含血噴人”,已經涉及誹謗名譽及侮辱公署。
石世豪強調,如果臺當局“行政院”有“中廣案”“NCC”委員違規的具體證據,歡迎送給檢察官調查,“移送法辦”。
但石世豪也指出,民進黨歷經七任“新聞局長”,都沒有收回的廣播頻率,“NCC”卻已獲“中廣”承諾將無條件繳回“寶島網”及“音樂網”。“中廣”股權轉讓案,“NCC”不容抹黑,將在28日提出審查全案的詳細資料向外界說明,以正視聽。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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