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25日消息 據臺“中央社”報道,中國國民黨2008參選人馬英九昨天參訪屏東縣內埔鄉昌黎祠時,心有所感地表示,“特別費案”應該是到了要有統一見解標準的時候了。
據報道,馬英九表示,今年2月13日他因“特別費案”被起訴,3月15日臺南地檢署認定“特別費”不構成犯罪,5月臺“最高檢察署”對內部做了一次民調,8個地檢署拒絕回答,16個回答的地檢署中,公款和私款的認定各佔一半,而認定“特別費”是公款的地檢署中,又有5個認為他沒有罪。
馬英九說,13比3的比例認為他沒有罪,但這項調查卻沒有被公佈,讓人家多了許多的想像空間;檢察官侯寬仁起訴他的“特別費案”,在他一審被判無罪後,侯寬仁不起訴謝長廷和蘇貞昌,他認為是受到他一審被判無罪的影響。
馬英九還說,調查民進黨2008正副參選人謝長廷與蘇貞昌“特別費”簡單結案,但調查他的案子卻查得昏天暗地;現在是該到了“特別費”要有統一見解標準的時候了,不要等到他三審了,才來想辦法。馬英九說,不應該起訴的就不要起訴,他這麼說,不是為他自己,他已經進入二審,起訴問題對他沒有用,他純粹是為了後面2萬多個涉及“特別費案”的首長解套,全臺灣1千多位檢察官要投入“特別費”案件,是虛耗人力和物力。
馬英九表示,謝長廷說當選臺灣地區領導人後要特赦或大赦“特別費案”,是不切實際的說法,這是檢察一體的職權,不是領導人的權責;收賄、侵佔才是高層官員的貪瀆案,“特別費”不屬於這一類的案件。(趙靜)
[ 責任編輯:趙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