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27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章程抄一抄、湊30個人開會,再申請備案,政黨就形成了”,這就是臺灣政黨成立的現狀,但卻是主管政黨的臺當局“內政部”最不願意承認的事實。
自稱“上流社會人士”的許純美,曾向“內政部”表明,她想籌組政黨,取名為“阿彌陀佛黨”,希望能為民服務,“民政司”苦勸她改登記宗教團體比較妥切。
藝人包小松在今年4月,也曾試著組織政黨,名叫“都市蘭花黨”,簡稱“都蘭黨”,想為小老百姓伸張正義、發泄不平。“民政司”端出臺東縣的“都蘭山”,屬卑南族的聖地,應尊重少數民族文化,建議不使用“都蘭黨”為簡稱。還好該團體組織章程不夠完備,迄今未走完組黨程式。
有些民眾籌組政黨,說穿了,根本不是為了參與選舉,只因為“高興”,或者與人交換名片時,有個“黨主席”玩玩,但就政黨政治運作來看,要有“立法院”席次的政黨,才是真正有影響力的政黨。
政治氣候失常,民眾賭爛心態普遍,“內政部”不時得面對“給我報報黨”煞有介事的登記成立。“給我報報黨”充其量就是玩給朝野政黨看:“你們真的太差勁了!”(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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