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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昨稱下屆領導人有權解密“機要費案”文件

2007年09月29日 08:5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29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陳水扁把“機要費案”文件列為“機密文件”,在法庭上不能公開。馬英九昨天強調,下屆新任臺灣地區領導人“自然有權解密”,到時候陳水扁“豁免權”消失,相信司法會公平審理,響應民意期待。

  馬英九昨天下午到桃園縣尊爵飯店,參加桃竹苗扶輪社各分社聯誼聚會,有會員要求馬英九應該宣佈當選後,嚴辦陳水扁“機要費案”,同時把相關文件解密,馬英九做上述表述後,會場上挺馬聲沸騰。(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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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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