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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立院”初達共識 選票差距千分之三內啟動驗票

2007年10月16日 17:1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上午召集朝野協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朝野初步同意,若最高得票數與次高得票數候選人差距千分之三內,由司法人員裁決驗票方式,自動啟動“非訴訟驗票機制”,相關施行辦法由臺當局“中選會”擬定。

  王金平中午步出議場受訪時指出,因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主張,現行“行政驗票”機制須由臺當局“中選會”發動,恐缺乏公正性,且驗票門坎為差距百分之一內太高,經討論後,朝野初步同意,差距于千分之三內應自動啟動非訴訟驗票機制。

  報道稱,其他獲朝野協商初步共識的條文包括:投票所與投開票所置主任管理員一人、管理員若干人的聘任資格“法制化”,受聘的主任管理員和管理員皆須為公務人員,選務部門須洽請各級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遴派,受遴派者不得拒絕。前次“立委”選舉獲得百分之五以上得票率政黨,得于各投開票所推派一名負責監票的監察員,至於投開票所主任監察員及推薦不足額的監察員,由選務部門遴派各機關、團體、學校人員以及大專院校成年學生擔任,監察員推薦與服務規則由臺當局“中選會”訂定。

  報道稱,對國民黨提到為防止重復投票或冒領選票,每一投票所均應設置攝影設備于選舉人領取選票時錄影存證;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否則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項,王金平表示朝野意見分歧。

  王金平表示,有關分歧條文保留明日11時30分再議,明日下午15時30分,協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立法院”內規修正法案,因應單一選區兩票制後,“立法院”生態改變的情況。(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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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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