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走路工案”一審宣判 藍綠陣營均要求對方道歉

2007年11月23日 22:0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24日消息 高雄市長選舉“走路工案”,高雄地方法院23日一審判決兩名涉嫌人古鋅酩、蔡能祥無罪,這個判決令藍營士氣為之一振,國民黨高雄市議會黨團書記長黃柏霖要求高雄市長陳菊應該為“走路工事件”向黃俊英道歉。陳菊則表示,“走路工案”被告獲判無罪,證明並非自導自演。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高雄地方法院23日下午判決涉嫌發放“走路工”(對選民發放賄選金)的兩名被告古鋅酩、蔡能祥無罪。法官認為,500元新台幣“走路工”是目前社會之經濟價值觀念以及造勢活動情節、活動後隨即發放,全車民眾只要有參加活動者,不論有無選舉權都可獲得,不算是買票賄賂,所以判決兩人無罪。

  國民黨高雄市議會黨團書記長黃柏霖強調,被告無罪足以證明“走路工事件”非事實,陳菊應該為綠營在12月8日午夜的“黃俊英賄選抓到了!”記者會向黃俊英公開道歉,還給黃俊英一個公道。

  對於判決結果,陳菊則表示,法院的判決證實被告確實有發放金錢,這陣子說“走路工案”是陳菊陣營自導自演的人,應該向她以及高雄市民道歉。

  至於兩名被告獲判無罪,陳菊表示,這是最近唯一一件發放“走路工”獲判無罪的案例,她覺得非常嚴重,期待二審會有公正判決。(周先)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