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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選會”變通方案擬允許設“可不領公投票”牌

2007年12月01日 08:0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1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為化解一階段、二階段領投票爭議,臺當局最高選務機關“中選會”終於拿出“變通方案”。臺“中選會”規劃全臺1.4377萬個投開票所,在不違規的情況下,允許設置“可不領公投票”的立牌或相關標識,盼化解泛藍18縣市的疑慮。

  報道說,臺“中選會主委”張政雄也計劃在12月3日晚間,邀請25縣市選委會主委餐敘,溝通爭議點。

  據指出,臺“中選會”認為泛藍最擔心的問題,就是“公投”投票率,因此“中選會”只要守住一階段領投票的底線,投開票所的佈置方式皆可公開討論。目前幕僚已草擬至少三項“變通方案”,準備帶到協調餐會。若泛藍有其他建議,“一切都可談”。

  第一個方案,就是“選罷法”明訂政黨及任何人不得在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但“法律”未限制選務人員佈置投開票所時,不能把選務注意事項張貼或公告在投開票所內。

  因此,地方縣市選委會若要求在“立委選舉領票處”、“公投領票處”的立牌上,張貼“公投票可領、可不領”的標識,臺“中選會”將採允許、但不鼓勵立場。

  第二個方案,是指部分選民可能誤領了“公投票”,但不想投卻又擔心投票率,因此在未圈選“公投票”之前,可把未污損的“公投票”“繳回”,而“誤領公投票,未污損可繳回”的標語,也可張貼在立牌上。

  顧慮到泛藍選民擔心,部分空白“公投票”可能遭人蓋上“同意”並投入票匭,臺“中選會”將製作“已領未投”圖章,當面蓋上圖章,做廢該張“公投票”,且“已領未投”的公投票不列入投票率計算。

  第三個方案,臺“中選會”將徹底要求全臺25個縣市,貫徹“分桌領票”,意即泛綠執政縣市也不能把“立委”與“公投”領票處“黏桌、並桌”。

     由於投開票所佈置僅規定,等待圈票線須距離圈票處約2至2.5米,但未明訂“兩張桌子的距離”,因此泛藍執政縣市可依地形設置,把兩張桌子分得非常開,以化解“公投綁大選”疑慮。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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