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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今將發表人權宣言 九內容訴求反貪及平等

2007年12月10日 07:5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1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今天是國際人權日,國民黨2008參選人馬英九將發表“人權宣言”,列出臺灣人民9大權利,其中較特別的是馬英九主張新移民有做“正港(正宗)臺灣人”的權利,盼打破綠營狹隘的本土認同。

  馬英九今天將在花蓮馬蕭總部成立大會上宣讀他的人權宣言,內容包括:一、人人有要求資訊透明、拒絕貪腐濫權的權利;二、人人有受尊嚴審判、出庭說母語的權利;三、人人有平等發展、拒絕歧視的權利;四、父母有快樂育兒的權利;五、學童有在地求學、享受優質教育的權利;六、原住民族有文化保存、經濟發展的自治權利;七、女性有自主發展、平等就業的權利;八、新移民有做“正港臺灣人”的權利;九、窮人有脫貧翻身的權利。

  馬營幕僚表示,臺灣地區的司法在“使人民受審有尊嚴”部分還有很大改進空間,會增列人權宣言第二項,多少與馬英九齣庭官司後的親身感受有關;至於第八項,則是借從外籍與大陸新娘人權角度出發,進一步打破綠營的福佬(閩南人)沙文主義。(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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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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