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陳水扁日前聲請返還“公務機要費案”的發票、筆錄等卷證,遭法院駁回。陳水扁不服,兩度提起抗告。臺灣“最高法院”今日作出裁定,認為陳水扁獨享“機密特權”,有權聲請返還相關卷證,因此將本案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為裁定。 報道認為,陳水扁抗告成功後,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涉入的“公務機要費案”,法院審理再度出現變數。(周先)
[ 責任編輯:周選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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