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2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臺灣“高等法院”經3次開庭後辯論終結,于明天上午10時宣判。“高等法院”預計宣判後召開記者會,說明判決結果。
馬英九“特別費案”今年2月13日偵結,臺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將馬英九起訴,前臺北市政府秘書余文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此外,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等當時的臺北市政府員工,則獲緩起訴處分。
臺北地院8月14日宣判馬英九無罪,余文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個月,減為有期徒刑1年2個月。檢方不服一審判決結果提起上訴。二審10月初開始審理後,經過3次開庭,在11月30日辯論終結,並訂12月28日宣判。(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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