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南部地區地下電臺最近出現放送“不領公投票將被罰款”的訊息,臺南縣選委會也證實曾接獲類似反應。選委會指出,並無任何“法令”規定不領“公投”票要罰款,選務人員絕對會尊重選民意願;檢調單位則開始對地下電臺進行監聽。
臺南縣選委會澄清,本屆臺灣地區“立委”選舉採取單一選區兩票制,一票投“立委”、一票投政黨,除此之外,還有第3號“討黨產”及第4號的“反貪腐”“公投”票,由於投票是選民的自由,是否領“公投”票,完全尊重選民的意願,也沒有任何“法令”規定不領“公投”票必須罰款。
報道稱,目前檢調單位已在接獲檢舉後進行調查,若發現有“違法”播送類似言論時,將會“依法”偵辦。(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