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12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地區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今天落幕,按規劃,臺當局最高選務機構“中選會”1月18日將召開“委員會議”審定當選人名單,同日並公告當選人名單,1月24日前由“中選會”及各縣市選舉委員會發給113名“立委”當選人當選證書,2月1日當選“立委”宣誓就職。
依臺“中選會”選舉程式規劃作業,臺灣各縣市選委會必須在1月16日之前將區域、少數民族“立委”選舉結果清冊及當選人名單函報“中選會”。“中選會”委員會議1月18日審定“立委”當選人名單。
臺“中選會”1月18日公告當選人名單後,2月17日之前,各縣市選委會將發還區域、少數民族候選人繳納的保證金,不過,未當選的候選人,得票不足各該選舉區應選出名額除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所得商數10%者,不予發還。
臺“中選會”也會在2月27日之前發還全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的保證金,不過未當選的候選人的保證金不予發還。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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