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當兵受傷不舉,軍方賠近千萬元。來源:臺灣東森新聞
台灣網3月15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臺中縣一名洪姓男子,4年前在臺軍聯勤彈藥庫擔任役男,一次執行載重車更換零件勤務時,吊架突然倒下壓到役男右側,造成他右手右腳殘廢,生殖器也因骨盆腔碎裂嚴重受損。家屬不滿臺軍只願意賠償100多萬(新台幣,下同)憤而提告,臺灣“最高法院”最後判決該男子可以獲得491萬元賠償,再加上臺軍陸續發給他的保險撫慰金445萬,補償費總共近千萬元。
洪姓男子的母親一想到兒子因為當兵當到喪失生育能力、身體殘缺,眼眶不禁紅了起來。她表示,兒子在受傷後就變得比較自閉,家人說什麼他好像也比較不能接受,有時候跟他講話,他就說“我都已經這樣子了,還要做什麼?”
洪姓男子2004年1月,在臺軍聯勤北區彈藥庫虎豹坑營區服役,11月臨時被抓去出公差,協助更換軍車扭力桿,意外發生當時吊架倒塌,連帶壓到他的右手、右腳跟骨盆腔,不但造成右手殘廢,生殖器更嚴重受損,住院一年每個月還要花8000元復健。
雖然臺軍支付400多萬元的保險金與撫恤金,法院也判決可獲得400多萬賠償,但洪姓男子的母親一點也不開心。她表示,與其要這些撫恤金,還不如還回兒子的健康,兒子若健康每天可以活蹦亂跳的,根本不用去擔心他,如果父母不在了兒子怎麼辦。(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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