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廣新聞”寇世菁攝
台灣網4月7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灣汛期將至,為維護公共安全,臺當局“水利署”第三河川局辦理大甲溪東勢大橋到天福橋間,違規建物拆遷工作,定4月15日強制拆除“非法”建物168處,得知房舍果園不保,當地民眾下午搭乘遊覽車,到臺中市第三河川局抗議、
報道稱,來自臺中縣東勢鎮大甲溪畔數百名農民和住戶,7日下午搭乘4部遊覽車,浩浩蕩蕩到臺中市樂群街第三河川局抗議,指稱臺當局突然行文,揚言強制拆除,根本就是官逼民反。
農民們氣憤地表示,大甲溪畔從東豐大橋到馬鞍大橋,約兩三百戶果農,以前種地瓜,花生為生,後來改種稻米,時代變遷,為了生存改種高莖作物,現在沿岸大都是桃樹李樹。從50、60年代耕種至今,果農“依法”繳稅到2001年,“9·21”地震忙著家園重建忘了繳稅,2006年還被通知補繳,如今卻一紙違反“水利法”的公文,“合法”變“違法”,突然要求拆除,簡直逼農民自殺,讓農民無法接受。
報道稱,經過協調,第三河川局退讓,臺當局“水利署”副局長林傳茂表示,4月15日如期拆除,但是優先拆除東勢大橋到天福橋間,運輸便道臨水面範圍內的違建,範圍會比目前查估的168處違建少一些,果樹部分,請果農儘速“合法”化種植,改種50釐米以下軟莖類植物。至於轉業問題,不是河川局許可權,會請臺當局“農委會”輔導。(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