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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立法院”遏止網路邀約自殺 規定最高處罰30萬

2008年04月22日 12:5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由於近年來島內頻傳網友相約自殺事件,臺灣“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增列若“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使兒童及少年為之自殺行為”應處6萬元(新台幣,下同)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比起現行規定罰鍰,提高2倍金額,希望可以遏止悲劇發生。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明,根據臺北市生命線日前公佈的統計數字顯示,去年一年透過網路及電話向生命線協會求助的人就接近1.4萬人,又根據臺大流行病學研究所之前的調查也發現,青少年學生重鬱症盛行率超過8%,其中14%有過自殺意志,3%曾有自殺行為。

  賴士葆在提案說明中也提到,現今網路普及,為數眾多的憂鬱青少年,常借由網路解決情緒問題,此時若網路相約自殺,很容易誘導這些青少年朋友作出傻事,因此提高法律約束,希望可以更有效監管“強迫、引誘、媒介自殺行為的資訊提供者”,減少青少年自殺行為。

  三讀通過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中,增列“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使兒童及少年為之自殺行為”條款,並同步“修法”提高罰鍰,若違反規定者,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比起現行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高出許多,希望可以有遏止作用。(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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