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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告謝長廷誹謗案 臺法院下月傳訊兩當事人

2008年05月01日 11:3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1日消息 民進黨主席謝長廷在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競選期間涉嫌誹謗馬英九。臺北地方法院昨日開庭審理此案,承審法官決定6月4日傳訊馬英九、謝長廷二人,以確定馬英九是否確有提告謝長廷意向,以及是否繼續提告。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去年9月24日,民進黨主席謝長廷針對馬英九當時一審判決無罪的“特別費案”,在高雄市一家電臺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馬英九使用假發票核銷“特別費”,並以“特別費”支付子女在美國讀書費用,還有繳稅、保險費等非公務支出。馬英九認為謝長廷的指控不是事實,且會影響選情,於是委請律師自訴謝長廷誹謗。

  昨日上午,臺北地方法官開庭審理此案。法官認為,依照臺灣地區有關規定,馬英九方面提供的剪報資料只是傳聞證據,謝長廷到底有沒有說過涉嫌誹謗的言論不能光憑剪報證明。承審法官決定6月4日傳訊馬英九、謝長廷二人,以確定馬英九是否確有提告謝長廷意向,以及是否繼續提告。

  對此,馬英九委任律師賴素如表示,她已代表馬英九向法院提出光碟片及相關新聞報道等證物,本案事實明確,沒有必要傳喚馬英九齣庭,但既然法院要求,她近日將轉告馬英九,由馬英九本人決定。謝長廷幕僚則表示,必須請教律師後再做決定。(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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