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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一補習班教師性侵犯小學女生 被求處13年徒刑

2008年05月09日 18:5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9日消息 臺灣宜蘭市一補習班負責人兼珠算老師,利用接送學生機會,性侵犯一名參加補習班的小學三年級女學生,今天被臺地方檢察部門起訴,求處13年徒刑。

  據臺“中廣新聞網”報道,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現年60歲,曾經擔任宜蘭市某補習班負責人兼珠算老師的男子孫某,2003間還在經營補習班時,利用每星期3、星期5接送班上一名當時上小學三年級女學生返家的機會,多次性侵得逞。

  據臺媒報道,受害女學生因害怕而沒有告訴家人,也沒有再去補習班補習。事隔4年,直到去年年初,受害女生才將過去曾經遭到老師性侵害的事情告訴社區義工,並報警。宜蘭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對孫某提起訴訟,以涉案老師枉顧人倫、事後毫無悔意為由,要求判處孫某13年徒刑。(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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