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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不解密“公務機要費”檔案 法院仍可續審

2008年05月31日 10:5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31日消息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涉及陳水扁的臺“公務機要費”檔案是否解密,引發外界關注。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日前明確表示,馬英九不會解密“公務機要費”,但同意臺法院閱卷偵辦,繼續審理。

  報道稱,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王郁琦表示,在整個過程中,馬英九從來沒有想要以解密的方式來處理“公務機要費”。

  王郁琦明確表示,馬英九決定引用島內“機密保護法”中的規定,其他機關需使用機密者,應經原核定機關同意,所謂原核定機關就是臺灣領導人辦公室,也就是說臺灣領導人辦公室可以授權法院閱卷繼續偵辦。

  王郁琦指出,法院審理的案件可以繼續審理進行,但是在審理的過程中,檢察官、法官、法院都必須維護機密,但是案件仍然可以繼續進行審理。

  報道指出,在繼續偵辦之後,臺法院以及檢察部門必鬚根據“機密保護法”的規定,不得公開審理過程,未來要是有任何泄密問題,那將是法院的問題,不是馬英九的問題。(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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