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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正式發佈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

2008年06月06日 14:1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司法部考試司司長丁露發佈國家司法考試相關公告

  台灣網6月6日北京消息 今天上午,司法部正式發佈了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相關公告,同時發佈《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

  司法部考試司司長丁露在發佈會上說,經過司法部的審議,于5月28日通過了《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該規定從發佈之日起實施,對臺灣居民參加司法考試做了比較詳盡的規範,如報名的方式、時間、地點、條件,及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等。

  丁露司長表示,為了方便臺灣居民來大陸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專門對臺灣居民的報考地點做了明確規定,在廣東省深圳市和福建省廈門市專門設立了報考點,負責辦理臺灣居民的報名和考試工作,臺灣居民可以到這兩個地點報名並諮詢考試具體事項。另外,教育部的留學服務中心,也專門為臺灣居民學歷、學位的認證開闢了綠色通道。

  此外,報名人員如有疑問,可登陸司法部網站(網址:www.legalinfo.gov.cn)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網址:www.cscse.edu.cn)獲取相關資訊。(江洪淩)

 

 

 

司法部考試司司長丁露在在發佈會後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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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江洪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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