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十一屆四次會議審議涉臺法律法規 (圖片來源:河南省臺辦)
台灣網8月4日消息 7月28日至31日,河南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河南省政府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一法一辦法”)。河南省臺辦主任宋麗萍同志列席了會議。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常委們在審議中建議,要抓住目前兩岸關係出現積極變化和沿海產業轉移的有利機遇,以河南省委“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討論活動為動力,加大對臺招商引資力度,充分發揮和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認真吸取沿海省市的經驗教訓,重點吸引高新技術項目,防止引進落後淘汰和污染項目。其次,要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特別是改善投資的“軟”環境和市縣的投資環境。此外還要加大臺商投訴案件的調處力度,抓緊解決近年來遺留的積案。還要進一步加強對臺工作的領導,健全對臺工作機構,以適應目前對臺工作的需要。
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主任徐光春在閉幕會上指出,“一法一辦法”貫徹實施以來,河南省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高度重視臺灣同胞投資保護工作,認真學習宣傳,切實加強領導,積極貫徹落實,吸引了臺灣同胞投資,密切了兩岸經貿聯繫,加深了兩岸同胞的感情,促進了祖國和平統一大業。他強調要提高認識,解放思想,增強開放意識、法治意識、服務意識。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對臺工作的領導,抓好“一法一辦法”的學習宣傳工作,認真組織實施“一法一辦法”。要下大力改善臺商投資環境,進一步加大對臺招商引資力度,正確引導臺商投資領域和產業,建立健全臺商投訴協調處理機制,切實保護臺商在豫投資的合法權益,不斷提高河南的對外開放水準,為加快實現兩大跨越,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做出新貢獻。(台灣網、河南省臺辦聯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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