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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選會”:陳水扁選舉經費若違規可罰50萬

2008年08月20日 17:4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20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日前承認匯到島外銀行的錢,是歷次選舉經費的結餘款。對此臺當局“中選會”成立專項小組,並迅速地在今天下午就召開第一次會議,要清查陳水扁歷次選舉經費。

  據臺媒報道,臺當局“中選會”項目小組召集人賴浩敏在會後表示,臺當局“中選會”只是做應該做的事,盡一份應盡的責任,對臺灣民眾有個交代。在事實厘清後,在臺當局“中選會”權責範圍內,如果有必要處理陳水扁,一定會做出處理。

  臺當局“中選會”表示,如果經查有申報不實的情況,最高可以罰50萬元(新台幣)。雖然罰金數額和整個陳水扁涉嫌洗錢的金額比起來只是九牛一毛,但主要是要查清楚陳水扁說的是真是假,給臺灣民眾一個交代。(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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