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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報:葉盛茂供出將洗錢公文交給陳水扁時在場人證

2008年09月06日 09:3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北地檢署偵辦臺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陳水扁洗錢情資案,葉盛茂(左)及陳水扁(右)昨天先後出現在臺北地檢署接受檢方偵訊。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台灣網9月6日消息 臺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陳水扁家庭洗錢公文案,臺北地檢署5日上午先後傳訊葉盛茂、陳水扁,並讓兩人當庭對質。據臺灣《中國時報》了解,葉盛茂向檢察官表示他上呈公文給陳水扁時,現場還有一名人證。

  據《中國時報》了解,兩人依然對葉盛茂是否有交付給陳水扁有關陳水扁家庭洗錢情資公文各說各話。目前檢方暫無讓兩人測謊的打算。

  《中國時報》報道稱,由於葉盛茂指證,他是在今年2月間,利用“調查局長”每月定期與臺灣地區領導人會報的機會,將洗錢公文上呈陳水扁,且當時一名“在場人證”,可證明他確實曾把公文面交陳水扁。檢方將傳喚這名重要證人說明。

  據透露,這名“在場證人”極可能就是當時的臺安全單位主管許惠佑。但檢方基於偵查不公開,不願證實其身份。(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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