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吳淑珍涉及“機要費案”今天開庭,吳淑珍委請律師李勝雄昨晚7點多正式向臺北地方法院第17次請假,表示吳淑珍因身體原因無法出庭。由於送假單時已超過法院下班時間,合議庭預訂上午庭訊時處理,這也讓吳淑珍今天能否出庭增加了變數。
據報道,吳淑珍昨晚委請律師李勝雄以有姿勢性低血壓及自主神經突發低血壓,身體狀況不宜出庭等理由,正式向臺北地院請假,但沒有附上醫院診斷證明。因事出突然,合議庭無法立即處置,訂今日上午開庭日當庭詢問吳淑珍律師及檢方意見。
吳淑珍到底要不要來臺北地院出庭,過程真是峰迴路轉,原先律師16號下午遞給臺北地院的陳明狀,沒有提及“請假”兩字,合議庭隔天批示“務必準時到庭”,臺北地院原認定吳淑珍應會準時出庭,臺大醫院也將醫療器材運到法院架設,但法警室18號晚間突然收到吳淑珍委請律師送來一頁假單,表示無法出庭。
吳淑珍的身體狀況是否能出庭?臺大醫院之前回復合議庭時,強調只要避免長時間應訊,並有適當醫療器材,到庭應訊不會有立即生命危險。 不料臺大醫院18日針對法院請求支援醫療設備,說明整個過程有那些應注意事項時,卻在回函中指稱,從吳淑珍過去病史來看,吳淑珍出庭時,如果有壓力或心情緊張等情況,還是會造成生命危險。另外之前臺檢方態度非常強硬,強調如果吳淑珍再不出庭,會向合議庭請求強制處分,直接拘提到案。究竟法官會不會準吳淑珍請假,合議庭審理時答案即可揭曉。(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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