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13日消息 據臺“TVBS”報道,因涉及“機要費”案被臺檢方羈押的原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今做出裁決,抗告駁回。 據臺媒報道,法院主要認為,根據證人陳鎮慧供稱,“機要費”的支出表,是聽從林德訓的指示所製作的,因此林德訓有共犯侵佔、詐取公用財物的犯罪嫌疑。且被告林德訓顯有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所以今天裁決將其的抗告駁回。(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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