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金援弊案”今天在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除了在押的中間人吳思材,還傳喚臺當局原外事部門主管黃志芳和原外事部門“參事”張強生,針對對帳單的內容進行辯論。
報道稱,原陳水扁當局外事部門為了推動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曾匯款至中間人吳思材與金紀玖于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賬戶,去年1月間這筆款項遭提領一空時,吳思材又製作虛假的新加坡華僑銀行對帳單來欺騙臺外事部門。臺北地方法院今天傳喚黃志芳和張強生,就是要厘清對帳單的來源。
報道還稱,黃志芳今天是以證人身份出庭,他在法庭上表示,“金援弊案”都是由幕僚張強生和曾瑞利與吳思材洽談,而他是直到2008年7、8月臺北檢察院開庭時,才知道對帳單是假的,對此,張強生沒有否認,只說一共拿到3份對帳單,第1份是他自己從新加坡拿回,時間是2006年9月,第2份則是11月,金紀玖或吳思材給的,而第3份是吳思材給的,時間是2007年9月,他確定第2份及第3份對帳單交付地點不在新加坡,而是在臺外事部門。
但吳思材卻向法官表示,交付對帳單地點是在新加坡,其中一次還是在旅館大廳交付給張強生本人。對於對帳單的來源和交付過程,兩方說法有所出入。臺媒稱,“金援弊案”中10億元(新台幣)侵吞款的下落還有待進一步追查。 (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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