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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扁家賬房抖出吳淑珍指揮搬運7.4億現金內幕

2008年11月29日 15:5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有陳水扁家賬房之稱的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臺灣聯合報係資料照片

  台灣網11月29日消息 臺檢方“特別偵查組”(以下簡稱“特偵組”)偵查陳水扁家洗錢案查出吳淑珍坐鎮指揮搬運7.4億(新台幣,下臺)現鈔的驚悚內幕,據臺灣媒體報道,特偵組力勸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當污點證人供出上述案情,約談涉案的元大證董事杜麗萍時,沒有提示人證、物證,輕鬆讓杜麗萍招供。

  杜麗萍招供內容還包括2005年以水果箱裝載2億元現鈔進入當時的陳水扁“官邸”,使得檢方長期以來懷疑陳水扁家收取大量現金黑錢之事,得到證實。

  報道稱,陳鎮慧自陳水扁擔任華夏律師事務所律師時,即追隨陳水扁,幫陳水扁處理公私帳,有陳水扁家賬房之稱。特偵組早就懷疑傳聞中吳淑珍“官邸”收現金並非傳聞,而是確有其事,於是全力突破陳鎮慧的心理防線,不但在公務機要費案、洗錢案上有所斬獲,更進一步查出陳水扁家搬運巨量現鈔,在2006年“紅衫軍”倒扁紅潮來襲時有逃亡跡象。

  根據陳鎮慧的指述,2006年9月間她聽吳淑珍指示,陪同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前往國泰世華銀行將7.4億元現鈔領出、裝箱,陳鎮慧供稱,當時有吳景茂妻子陳俊英、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陪同,他們最後將裝滿現鈔的皮箱運往元大集團,有元大集團高層協助搬錢。

  陳鎮慧供出陳水扁案重大案情作出“特殊貢獻”後,特偵組認為說法可信,最後一次提訊她時,刻意支開委任律師,依證人保護相關規定對她製作證人筆錄,並於本月20日下午無條件將她釋放,還派警方保護她的人身安全。

  陳鎮慧獲釋之後,特偵組密集提訊吳景茂、約談陳俊英查證細節,起初吳景茂還不願說出實情,特偵組昨天連續第4次提訊吳景茂,並提示杜麗萍的證述,吳景茂坦承部分案情,仍辯稱是人頭,昨天下午被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裁定以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事實上,特偵組根據涉案被告與陳水扁家關係的親疏,設定陳水扁家藏現金秘密知情者包括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吳淑珍友人“羅太太”羅施麗雲、陳鎮慧等,特偵組認為,陳鎮慧雖涉貪污、洗錢重罪,但沒有貪錢,想方設法勸她供出陳水扁家犯行,找到突破口。(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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