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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老師:法律人若一味想賺大錢是很危險的事

2008年12月04日 15:3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就讀大學法律系時的老師、臺前“司法院長”翁岳生今天到臺中縣亞洲大學演講,他提醒法律系學生,學法律的人不要以賺大錢為目的,若一味想賺大錢,是很“危險”的事。

  翁岳生說,所謂“危險”的事,是指一旦想太多,容易走入歧途,甚至導致身敗名裂。他認為,在社會透明監督下,“骯髒”的事情會愈來愈少。

  翁岳生指出,學法律的人,應該有社會責任,尤其現代社會是愈來愈透明,民眾的眼光是愈來愈清楚。

  翁岳生應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邀請演講,談司法權的發展趨勢,他呼籲民眾養成尊重法官、信賴法院的習慣。

  畢業于臺灣大學法律系的陳水扁,因為涉嫌觸犯侵佔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收受賄賂,以及觸犯臺灣地區洗錢防制相關規定等,11月11日被臺灣檢方聲請羈押,12日被收押迄今。(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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