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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二次金改”未被列入洗錢案首波偵結範圍

2008年12月05日 23:5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5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海外洗錢疑案,近日以證人身份傳訊多名島內金控公司高層,厘清陳水扁家有無利用“金改”政策向業者索賄;但據臺媒了解,臺特偵組未將陳水扁任內推動的“二次金改”列為洗錢案首波偵結的區塊。

  報道稱,臺特偵組已先後傳訊過臺灣“中信金”、開發金辜家及“臺北101”董事長陳敏熏、陳敏熏的父母等人作證。外傳連“國泰世華”蔡鎮宇家族、臺北富邦蔡明忠家族、元大金控馬志玲家族等也已被特偵組約談,但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今天仍三緘其口,以“不便說明”響應媒體詢問。

  至於國民黨“立委”邱毅指出,臺灣前“一銀”董事長張兆順疑涉嫌幫陳水扁洗錢,特偵組應約談張兆順。陳雲南答覆媒體詢問相關問題時表示,將視偵查有無必要而定。

  據臺媒了解,臺特偵組調查陳水扁家洗錢疑案與企業疑涉行賄,過濾資金流動情形後,發現每家業者與陳水扁家資金往來情形不盡相同,必須按照實際的匯款情節,才能認定有無不法對價。臺特偵組專案小組開會後,決定將首要目標放在追查相關款項的下落。

  知情人士表示,早在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弊案前,臺“高檢署”偵辦經濟犯罪案件的檢察官覃正祥,即已整理出一個金控整並案與政商牽連的輪廓圖,將“中信金”插旗兆豐金、開發金經營權爭奪、“復華金”經營權爭奪等案列入,臺特偵組今年8月啟動陳水扁弊案偵辦後,將這份數據列為參考。

  臺特偵組根據蒐證賬證資料,認為陳水扁家資產快速累積,與陳水扁家收入不成比例,必須厘清與龐大利益的金控整並有無關聯,但知情人士表示,“二次金改”仍未列在第一波偵結的範圍內。(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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