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吳澧培稱已將陳水扁家所匯191萬美元匯回臺灣

2008年12月08日 18:2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前陳水扁辦公室“資政”吳澧培今天證實,陳水扁委託他從事“國際外交”的191萬8473.44美元,已匯回臺灣,但不是匯給臺檢方特別偵查組(以下簡稱“特偵組”),至於錢匯到哪,他表示不便透露。

  知情人士表示,吳澧培日前已將相關款項匯回自己在臺灣的賬戶內,特偵組已將賬戶圈存,在案件偵結前均不得動。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臺當局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圖利等案,認定吳澧培為陳水扁洗錢共犯,日前移請檢方偵辦。不過,特偵組依照卷證資料以及相關筆錄,目前仍認定吳澧培為證人身份,並未將他改列被告。

  吳澧培今天下午受訪表示,錢已匯回臺灣,特偵組都有掌握,由於這筆錢是他接受陳水扁委託從事“國際外交”的經費,不是他自己的錢,他只能說錢不是匯到特偵組,至於匯到哪?他不便透露。

  報道稱,特偵組查出,今年初瑞士聯邦檢察署凍結陳水扁家2100萬美元資金後,吳淑珍于2月21日、22日自胞兄吳景茂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賬戶匯出合計191萬8473.44美元到高盛國際賬戶內。這筆錢分成3筆近50萬美元及一筆40多萬美元,分別匯往吳澧培2個戶名、4個賬戶內。

  特偵組于10月11日以證人身份傳喚吳澧培到案,說明這筆款項的用途及去向。吳澧培應訊時表示,這筆錢2月底進入他的賬戶後,目前還存放于海外的銀行賬戶內。(高大林)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