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1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案進入結案倒數計時時刻,有關公務機要費案、洗錢案、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的起訴書草稿已由各承辦檢察官撰寫完畢,待臺“檢察總長”陳聰明核閱後,即將四部分犯罪事實、證據法條連結,以一份起訴書對外公告。
報道稱,特偵組檢察官寫起訴書筆法不盡相同,為求調性一致,陳聰明正在作犯罪事實、證據法條筆法的最後確認,之後會將稿件退回特偵組加以整並,起訴的同一天,依法將在押被告陳水扁移審臺北地院時,另會派檢察官論告陳水扁另涉他案,應繼續羈押。
由於扁家犯罪事實龐大、複雜,檢察官論罪理由與昨天去臺北看守所最後一次就訊時有關陳水扁的答辯,還要放在起訴書中,正式起訴書的厚度將高達數百頁,有附表說明扁家詐領公務機要費的金額,但確實頁數未定。
這份“世紀弊案”的起訴書將由檢察官陳雲南、沈明倫、朱朝亮、吳文忠、越方如、林嚞慧、李海龍、周士榆8人共同署名,理由是特偵組認為他們全體都要“共同為歷史負責”。
報道稱,特偵組今年5月20日偵辦公務機要費案,範圍大幅超越臺“最高檢察署”前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處理的範圍,查出陳水扁使用機密費也涉及貪污,而洗錢案最重要的案情突破關鍵,則是在約談前荷蘭銀行理財專員葉玲玲、資深理財專員徐立德後達到高潮。
特偵組先自吳淑珍口中查知扁家資產都交由葉玲玲、徐立德海外理財,配合新加坡司法幫助資料查出吳淑珍的“白手套”蔡銘哲設海外賬戶,蔡銘哲10月2日被羈押後案情一瀉千里,順利查出南港、龍潭等案扁家索賄的案情。(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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