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當局新聞主管部門宣佈將開放大陸歌手赴臺

2008年12月24日 15:2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4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新聞主管部門上午舉行年終記者會,擴大兩岸文化交流成為新聞主管部門未來政策主軸。臺當局“新聞局長”史亞平宣佈,將開放大陸歌手赴臺表演,大陸劇組、演員赴臺拍攝電視劇,以及大陸發片歌手赴臺錄製有聲出版品或舉行演唱會。

  史亞平指出,有關兩岸歌手交流部分,目前大陸對臺灣採取開放政策,但臺灣還是有限制,基於對等互惠,臺灣主動研議採取適當措施,修改相關規定,以利開放大陸歌手赴臺作相關表演活動,第一步臺當局“移民署”已同意對大陸歌手赴臺居留登記能夠立刻放寬,臺當局新聞主管部門也將同步放寬大陸歌手赴臺的行程審查。

  史亞平表示,如果有發專輯歌手要來臺灣錄製有聲出版品或舉行演唱會,未來也希望採取開放措施。雖然這部分是臺當局“教育部”主管,但“新聞局”已和“教育部”溝通,希望將歌唱表演管理單純化,交給“新聞局”負責。

  史亞平同時強調,開放大陸劇組、演員赴臺拍攝電視劇,也是新聞局規劃方向。如此一來,臺灣演員不必因為大陸演員不能赴臺的限制,一定得到大陸拍戲,大陸演員也可以赴臺拍攝,但申請赴臺拍攝的大陸電視劇,將規定臺灣演員應佔有一定比例,如此將可以讓臺灣演員爭取到更多演出機會。(易木)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