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陳水扁無保獲釋 臺檢方今完成抗告書最快明提抗告

2008年12月24日 21:5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4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陳水扁遭臺檢方特偵組起訴後,臺北地方法院日前再次裁定無保釋放。臺檢方特偵組今天撰寫完成抗告書,最快明天下午向臺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並請高院自為裁定。

  據臺媒報道,臺檢方特偵組12日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等人後,案件移審法院,並向法院申請繼續羈押陳水扁,但臺北地院審理後當庭釋放陳水扁。臺檢方特偵組16日提起抗告,臺“高院”發回臺北地方法院更裁,臺北地方法院18日再度審理後,仍裁定當庭釋放陳水扁。

  臺檢方特偵組于22日收到北院裁定書後,由臺檢方特偵組檢察官林嚞慧主寫抗告書,大體架構及主要理由在今天淩晨1時許撰寫完畢。臺檢方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上午匯整其他檢察官的相關意見,並於下午開會討論後,完成抗告書的製作,陳雲南將連夜校勘抗告書內容是否有遺漏或須更改之處。

  臺檢方人士指出,抗告書校勘無誤後,必須將抗告書送交臺灣“檢察總長”陳聰明核閱,然後請臺北地方法院轉交臺“高院”,最快在明天下午完成抗告程式。

  臺檢方人士表示,特偵組在抗告書中仍認定陳水扁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並舉多項例證敘述陳水扁有羈押必要。(沈鵬)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