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10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地方法院更換陳水扁案件審判法官之後,陳水扁委任律師團聲請法官回避遭到法院駁回。陳水扁律師鄭文龍表示,將在下週一對此提出抗告。
報道稱,陳水扁涉及的4大弊案,在起訴之後先獲得臺北地方法院無保釋放,當時審判長是周佔春,不過後來臺北地方法院依照分案規則,將全案並給先前審理扁家“公務機要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合併審理。
對此,陳水扁律師團在去年12月底的陳水扁羈押更裁案開庭前,遞狀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法官回避。臺北地方法院認為分案事宜屬於法院內部規範,和法官執行職務無關,本月6日晚間裁定駁回。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表示,臺北地方法院本來已經抽籤由法官周佔春審理扁家4大案,換法官的行動違反規定,會造成社會大眾的不信賴。
鄭文龍認為,相關問題怎麼處理大家要有智慧,應朝降低“藍綠對立”方向做起;他說,律師方面還會提出新的審判長蔡守訓在執行職務上有偏頗之虞,請求臺“高等法院”撤銷臺北地方法院的裁定。
除這次提出抗告外,鄭文龍表示,對於先前臺北地方法院羈押陳水扁的裁定,雖然抗告已經遭到“高院”駁回,無法再提出,但律師仍會持續向臺灣“高等法院”聲請撤銷臺北地方法院的羈押裁定,或是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陳水扁。(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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