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聲請法官回避遭駁回 陳水扁律師下週一將提抗告

2009年01月10日 15:4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10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北地方法院更換陳水扁案件審判法官之後,陳水扁委任律師團聲請法官回避遭到法院駁回。陳水扁律師鄭文龍表示,將在下週一對此提出抗告。

  報道稱,陳水扁涉及的4大弊案,在起訴之後先獲得臺北地方法院無保釋放,當時審判長是周佔春,不過後來臺北地方法院依照分案規則,將全案並給先前審理扁家“公務機要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合併審理。

  對此,陳水扁律師團在去年12月底的陳水扁羈押更裁案開庭前,遞狀臺北地方法院,聲請法官回避。臺北地方法院認為分案事宜屬於法院內部規範,和法官執行職務無關,本月6日晚間裁定駁回。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表示,臺北地方法院本來已經抽籤由法官周佔春審理扁家4大案,換法官的行動違反規定,會造成社會大眾的不信賴。

  鄭文龍認為,相關問題怎麼處理大家要有智慧,應朝降低“藍綠對立”方向做起;他說,律師方面還會提出新的審判長蔡守訓在執行職務上有偏頗之虞,請求臺“高等法院”撤銷臺北地方法院的裁定。

  除這次提出抗告外,鄭文龍表示,對於先前臺北地方法院羈押陳水扁的裁定,雖然抗告已經遭到“高院”駁回,無法再提出,但律師仍會持續向臺灣“高等法院”聲請撤銷臺北地方法院的羈押裁定,或是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陳水扁。(章潘)

  更多內容請關注臺灣頻道 >>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