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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立法院”通過新規定 金門等地區可開設賭場

2009年01月12日 16:5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12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在國民黨的全力支援下,臺“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爭議十多年的“離島博弈條款”,未來金門等離島縣市,可以通過“公民投票”的方式,在地方民意多數同意的情況下,開放設置觀光賭場。

  報道稱,延宕10多年的離島地區開放賭場的“博弈條款”,臺“立法院”今天進行表決,最終以71人贊成、26人反對、1人棄權,通過“離島博弈條款”。

  此次通過表決的條文,主要是針對降低離島地區設置觀光賭場的“公民投票”門檻,另外也將賭博“除罪化”。“博弈條款”三讀過關,將為離島產業經濟注入強心針,帶來可觀的觀光收益。

  條文規定,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應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1/2同意,且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人總數1/2以上的限制。而在“賭博除罪化”部分,條文規定,特許經營觀光賭場及從事博弈活動者,不適用“刑法”賭博罪的規定。

  不過,對於臺“立法院”通過的這項新規定,反對者則憂心,“賭博除罪化”將會為社會帶來更多問題,也可能付出更多社會成本,甚至觀光事業、飯店進駐離島,也可能破壞當地環境生態;因此,後續博弈的發展規劃,應由各方面評估。(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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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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