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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監察院”審查吳淑珍漏報珠寶 今確定裁罰金額

2009年01月20日 07:3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20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在2006年向臺監察部門申報財產時曾遭人檢舉漏報名貴珠寶,雖然她後來也曾提出更正申報,但臺監察部門決定將對其開罰,今天將研究裁罰金額。

  報道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2006年因漏報珠寶財產遭人檢舉,後來吳向臺“監察院”提出珠寶、首飾更正申報,總額為372.5萬元(新台幣,下同)。不過吳稱,其中5項珠寶是親友早年所送,價格不知。

  臺“監察院”認為,從吳的新舊申報內容對比來看,其行為已構成漏報,建議處罰,按“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可處6萬至30萬元裁罰。臺“監察院廉政委員會”今天將開會確定裁罰金額。
 
  對於陳水扁及吳淑珍一而再、再而三地漏報財產的行為,民進黨前民代李文忠曾稱:無論如何這是個錯誤,也于法不合,陳水扁一家已經不只一次在財產申報上有漏報情況,這不是一個好的示範。

  報道稱,吳淑珍更正申報主要包括手錶兩隻(陳水扁)50萬元、鑽石手錶一隻(吳淑珍)40萬元、鑽石耳環一副(吳淑珍)80萬元、鑽石手鍊一條(吳淑珍)17.5萬元、珍珠項鍊一條(吳淑珍)50萬元等。臺“監院廉政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此案,但因故沒有定案,最終決定今早會議再確定裁罰金額。 (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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