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家四弊案從19日起連續3天召開準備程式庭,21日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洗錢案,傳喚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夫婦和陳水扁妻舅吳景茂等被告,開庭不到1小時,三每人平均表示願意認罪,企圖換得減刑或緩刑。
報道稱,依照法庭程式,先由公訴檢察官向法官報告,檢方強調陳致中夫婦毫無悔意,且洗錢金額高達7億9千萬新台幣,創下有史以來最高的洗錢紀錄,要求法官從重量刑。
在檢察官報告完後,審判長蔡守訓分別詢問被告“認不認罪”,吳景茂聽完後隨即大力點頭,表示“我認罪”;但一旁的陳致中想了一會兒才面無表情地說“我願意認罪”,聽到丈夫表示認罪,黃睿靚也非常小聲地說“我願意認罪”,但是因為聲音過小,連蔡守訓都聽不清楚,於是再問了第二次,黃睿靚才大聲地說“認罪”。
據臺灣媒體了解,去年年底陳致中、黃睿靚夫婦曾委託律師2度向臺檢方特偵組遞狀,表示願意向檢方說明海外資金來源,在遞交的陳報狀中,陳致中表示願意說明匯往歐洲的5.7億資金流向、在美國的4個賬戶,並且願配合把錢匯回臺灣。
而吳景茂、陳俊英夫婦也委託律師向臺檢方特偵組請求認罪協商,經檢方傳喚兩人,已坦承幫吳淑珍當人頭匯款洗錢多年,也願說明從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搬走7.4億現金的詳細過程。(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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