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昨天搭機前往美國紐約。臺檢方特偵組主任陳雲南今天指出,目前尚未發現陳幸妤涉案的證據,並未將她列為被告,亦未限制出境,陳幸妤仍有出入境自由。
陳雲南表示,由於陳幸妤仍為證人身份,特偵組並未將她列為入出境管制對象,臺當局“移民署”是在昨天傍晚6時許主動通知臺“檢察總長”陳聰明、臺“法務部”及他個人有關陳幸妤出境的消息。
陳雲南指出,特偵組日前曾對陳水扁案關係人實施出入境通知,並行文臺當局“移民署”,但陳幸妤及去年11月3日出境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均為證人,並沒有在名單之列;檢方不清楚陳幸妤出境目的,也未對此詳加了解。
陳雲南表示,臺灣部分民眾曾提出陳幸妤涉案的相關陳情,由於內容並不具體,檢察官經過追查及多次開會後,認為沒有具體事證顯示陳幸妤涉及犯罪,所以未將她列為被告,也無限制出境、境管的必要,她仍有出入境的自由。
至於黃芳彥部分,陳雲南說,檢察官已于春節前再度對黃芳彥發出傳票,要求他2月間到案說明。
另外,對於臺灣媒體報道的陳水扁家在美國有3個可疑洗錢賬戶,陳雲南表示,事涉偵查內容,不便對外說明。(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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