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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租用銀行保管室放置鉅款 一直沒有付租金

2009年02月13日 06:3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13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國泰世華銀行副董事長蔡鎮宇日前接受訪問時表示,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在國泰世華銀行租用保管室,一直沒有付租金,他先墊付一下,結果“她就當成免費的”。

  報道稱,去年臺灣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族洗錢案時,外界一度盛傳,蔡鎮宇自己租下國泰世華銀行4.5坪的超豪華保管室供吳淑珍使用,年租金117萬新台幣也是蔡鎮宇自己買單。

  當時國泰金控澄清陳水扁家庭成員未在國泰世華銀行開保管箱或保管室,蔡鎮宇也沒有提供私人保管室給吳淑珍。但外界傳言仍然不斷。

  最近蔡鎮宇“復出”,出任國泰世華銀行和國泰人壽副董事長職位,有關吳淑珍在國泰世華銀行的保管室置放數億元鉅款的由來,他終於作了較詳細說明。

  蔡鎮宇說,承租銀行保管室要先付錢,銀行才會給鑰匙;但吳淑珍找人租了保管室後,一個星期沒付錢,銀行鑰匙沒辦法給她,但她又一直要拿鑰匙來用。他就先墊一下,先把鑰匙給她,結果,她就當成是免費的,“我的錢向誰討?”(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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