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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檢方擬將陳水扁案關鍵人黃芳彥轉列被告

2009年02月16日 07:0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相關弊案,已取得扁家友人黃芳彥涉嫌協助吳淑珍向業者收賄、洗錢的罪證,另追查相關賬戶資料發現,黃芳彥經手多筆來自企業界的千萬元資金流向可疑。特偵組近日內擬將黃芳彥由證人轉為被告,並簽發拘票,一旦傳拘無著就發佈通緝。

  報道稱,臺灣檢方特偵組日前兩度傳喚滯留美國的陳水扁家友人、臺灣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並透過他的昔日秘書取得聯繫,不過,黃芳彥雖透過電話說明並允諾返臺協助調查,但返臺之日卻遙遙無期。

  據臺媒了解,辦案人員日前傳喚多名金控業者以及企業主作證,調查黃芳彥有無協助陳水扁家涉嫌洗錢及收賄。證人證稱,黃芳彥曾代表吳淑珍,在陳水扁任內“二次金改”期間及企業主遭遇司法案件之際,要求業者以政治獻金名義“進貢”扁家,並指示匯往海外人頭賬戶,同時提供當初匯款單及相關賬戶等數據,以及有關黃芳彥以珠寶替陳水扁家洗錢等線索,以利檢方追查。

  辦案人員分析,涉行賄業者為求自保,就政治獻金或行賄部分仍有所保留,但就業者匯款陳水扁家的敏感時機,幾乎可認定具有對價關係。

  臺檢方透過金控業者提供的賬戶數據發現,黃芳彥經手數筆逾千萬元新台幣的匯款,資金疑流入陳水扁家海外密賬,相關事證顯示,黃芳彥在陳水扁家弊案的角色,不是單純的扁家友人,而是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的共犯身份。

  另就吳淑珍坐擁裸鑽、珠寶部分,特偵組日前到寶徠住所就訊,她雖有問必答,展現配合調查的態度,但對於裸鑽來源,她卻未清楚交待來源。檢方懷疑,裸鑽疑為黃芳彥替陳水扁家洗錢的手法之一。

  針對黃芳彥的屢傳不到行為,以及他在陳水扁家弊案中的特殊身份,特偵組近日內擬將黃芳彥由證人轉為被告,並簽發拘票,一旦傳拘無著就發佈通緝。(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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