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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律師要求驗光碟換法院 全力使出“拖”字訣

2009年02月24日 12:1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24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24日起一連三天審理陳水扁案,今天就龍潭購地案再度提訊陳水扁出庭,陳水扁律師團猛攻臺檢方特偵組的光碟筆錄有瑕疵,認為證據力不夠,要求聲請勘驗,並且向法院遞狀聲請移轉法院,全力使出“拖”字訣。

  報道稱,陳水扁今天早上來到臺北地方法院出庭,臉頰凹陷,身體虛弱,一開庭審判長蔡守訓便詢問陳水扁身體狀況如何,陳水扁搖搖頭回答稱“很不好,我心跳比較快,很不舒服”,蔡守訓詢問為什麼,陳水扁說“我也不曉得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禁食三天半,陳水扁“戰鬥力”降低,但其律師團卻是炮火猛攻,一開始就先針對臺檢方特偵組的光碟筆錄,認為有瑕疵、證據力不足,要求聲請勘驗辜仲諒等人光碟筆錄,並向臺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全案移轉管轄。

  針對光碟部分,臺特偵組檢察官林嚞慧指所有的被告和證人對於筆錄和光碟內容都無意見,只有陳水扁律師持續質疑筆錄有問題,至今都還未整理出案情爭點,是花了太多時間在比對光碟。陳水扁律師鄭文龍說,因為認為光碟有問題、筆錄不實,才會要求法院重新勘驗。

  臺檢方則重申,所有的筆錄都沒有記載不實也都有來源,其他被告、證人的律師都能清楚明瞭內容,唯獨陳水扁律師團無法看懂,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臺泥董事長辜成允兩人的筆錄也沒有問題,而且都是證人的身份,錄音、錄影並非強制需要,只是單純附上補強證據。

  陳水扁律師團並針對臺特偵組後來追加的“借勢借端勒索財物罪”及“非主管職務圖利罪”,希望能厘清起訴範圍,不要一再追加,律師認為不具法律程式,而且會造成被告法律權益遭受影響,也會造成法官在審理上的麻煩,質疑檢方的證據能力。

  陳水扁律師團長篇大論使出“拖”字訣,使得審判長蔡守訓想問陳水扁認不認罪都沒機會,逼得檢方痛批律師都把時間拿去看光碟,難怪卷宗看不完,希望律師不要再針對光碟內容,趕緊進行實質審理比較重要。(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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