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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檢察官當庭痛批陳水扁律師團有失專業格調

2009年02月26日 19:4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2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四大弊案,今天繼續提訊陳水扁出庭。針對陳水扁律師日前提出的檢方偵訊筆錄有瑕疵,要求聲請勘驗的行為,公訴檢察官下午庭訊時,批評扁律師團這種不正常的訴訟外行為,有失專業格調。

  報道稱,檢察官林達指出,辯護人(律師)將案件訴諸媒體,把法庭審判變成全民審判,顯然不敢光明正大在法庭內應戰;另外,辯護人在提供媒體偵訊光碟時,隱瞞不利陳水扁的部分,這種不正常的訴訟外行為,有失專業格調。

  林達接著表示,辯護人提到偵訊錄影、錄音有瑕疵,主張其他被告的權益,極度缺乏專業素養。本案相關人及律師對偵訊錄影、錄音都沒意見,也沒主張筆錄有問題,反而是由陳水扁的律師提出,可見他們誤解“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林達說,法院審理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時,由於該名證人(吳麗洳)提到自己筆錄有問題,法院才會勘驗光碟確認,陳鎮慧在本案中並無提出筆錄有問題,所以和馬案不相同。被告如果認為陳鎮慧有問題,為什麼不申請傳喚陳鎮慧?

  對於陳水扁昨天質疑檢方“拉法葉艦案辦不出來”,林達指出,陳水扁曾經說過“不惜動搖‘國本’也要辦到底”,案件最後終究起訴,陳水扁對此若有疑問,可以問問拉法葉艦案其中一位高官的辯護人鄭文龍。

  據臺媒了解,在陳水扁家前賬房陳鎮慧法庭改口全部認罪後,已一個月未被提訊出庭的陳水扁,在連續三天(24、25、26日)的開庭前夕動作頻頻。除了禁食、探監外,陳水扁律師鄭文龍,23日下午又公佈辜仲諒等證人的偵訊筆錄光碟錄音譯文,質疑證人筆錄有嚴重瑕疵、不具證據力,要求重新勘驗筆錄。

  而在24日的庭訊一開始,陳水扁律師團就攻擊檢察官起訴內容不明,有意拖延訴訟,扁律師鄭文龍同時質疑臺北地院審判不公,向“高院”遞狀要求移轉管轄權至士林地院。

  針對陳水扁方面的一系列動作,外界認為,若陳水扁律師的目的仍是拖延審理程式,除只有讓陳水扁羈押期間更長外,看不出有任何實益,恐怕將會更不利於陳水扁。(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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