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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承認收受企業10余億元 稱不知企業有何所求

2009年03月08日 08:2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8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檢方特偵組7日第五度就訊吳淑珍。吳淑珍在應訊時坦承自臺灣企業界收受了10余億元(新台幣 下同),這筆錢分別用於陳水扁選舉及匯到島外進行投資、存放。吳淑珍還聲稱,不知道臺灣企業家向扁家匯款有何所求。至於扁家申報的鑽石珠寶價值跟臺檢方估計的有很大的落差,律師稱是因為當中很多都不是吳淑珍自己的,而是其他人包括陳幸妤、黃睿靚甚至小孫子的,因此沒有計入。

  據臺媒報道,昨天下午,臺檢方特偵組3名檢察官李海龍、周士榆、林嚞慧,前往臺北寶徠花園就訊吳淑珍,針對她第二度提交的陳報狀內容,進一步厘清疑點,就訊時間超過2小時。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雲南表示,訊問的重點是關於扁家洗錢案還有吳淑珍陳報狀所敘述的事項以及珠寶。

  據臺媒了解,吳淑珍在應訊時首先強調,扁家申報的鑽石價格跟臺檢方認知的價格的確有落差。吳淑珍委任律師林志忠表示,這批珠寶有些是送給吳淑珍的孫子,有的是給兒媳婦黃睿靚的,有的是給女兒陳幸妤的。林志忠還表示,這些鑽石和珠寶,有些是別人送的,有些是扁家自己買的。至於珠寶為何會交給扁家好友黃芳彥保管,吳淑珍聲稱是因為搬家的緣故。

  另外,吳淑珍也承認扁家寶徠花園兩戶豪宅是借人頭戶呂和霖購買,主要原因是怕外界有不良觀感,因此透過人頭購買,且頭期款也確實由黃芳彥支付。

  另據臺媒報道,吳淑珍于2月3日向臺檢方特偵組遞交陳報狀,指稱自20位臺灣企業負責人收受1000萬元至2億元不等的款項,金額合計逾10億元。不過,多名當事人在臺灣媒體報道後均否認此事。有傳言稱曾送3000萬給扁家的臺灣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昨天上午被臺檢方特偵組以證人身分傳喚,趙藤雄結束約談後上車離去前,特別向臺媒否認曾向扁家匯款,還說大概是吳淑珍記錯了。

  臺檢方檢察官就此向吳淑珍提問時,吳淑珍仍堅稱資金來自這些臺灣企業人士,而且多半是選舉期間的政治獻金。至於這些企業人士匯給扁家大筆資金是否“有所求”,吳淑珍表示並不清楚。據臺媒了解,吳淑珍表示,這筆錢有部分用於選舉,部分資金通過朋友轉匯到扁家的島外賬戶。而其中8億元的款項,有7.4億元交由元大馬家協助處置,剩下6000萬元則交給前臺灣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存放。(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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