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相關弊案,發現開發金控總經理辜仲瑩涉嫌協助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將鉅額款項匯往島外。臺特偵組今天上午傳喚辜仲瑩到案說明。
報道稱,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弊案,查出吳淑珍于2003年6月間指示原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將胞兄吳景茂賬戶內的80萬美元匯往島外。其中,辜仲瑩協助將其中的60萬美元匯至香港渣打銀行賬戶,這筆錢在同年10月間匯入吳景茂位於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的賬戶內。
臺特偵組另發現,吳淑珍于2004年4月間將島內某銀行賬戶內的3400萬元新台幣交給辜仲瑩洗錢。辜仲瑩隨即指示開發金控財務長邱德馨將該筆款項兌換成美金後,再匯入香港的匯豐銀行賬戶。
2004年12月31日及2005年1月4日,辜仲瑩等人分別自匯豐銀行賬戶內匯款50萬美元、57.3萬美元到吳淑珍人頭賬戶郭淑珍在香港瑞龍銀行的賬戶內。這筆款項在一個月後又被轉匯到吳景茂的新加坡標準銀行賬戶內。
辦案人員指出,特偵組發現辜仲瑩與陳水扁家有不明資金往來,正調查其中是否涉及不法,今天上午傳喚辜仲瑩到案說明。(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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