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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向陳水扁通風報信 前陳水扁當局兩高官列被告

2009年03月22日 09:2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22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前陳水扁當局防務部門副主管柯承亨、前調查部門主管葉盛茂,因涉嫌在2006年間將臺檢方查黑中心偵辦公務機要費案向該二機關函調的三件公文密件,泄漏給陳水扁。臺北地檢署已經發出傳票,24日首度以泄密案被告傳訊柯承亨到案說明。

  葉盛茂日前已提前向臺北檢方說明,他否認泄密。但檢察官調查發現,前陳水扁當局調查部門公文傳送給陳水扁的時間,葉盛茂當時人在辦公室,且收發文數據顯示,公文泄密前,已呈閱葉盛茂辦公室,因此認定他涉嫌重大。

  報道稱,本件泄密案是臺檢方特偵組去年9月25日二度搜索陳水扁家時,扣到臺“最高檢察署”的公文資料共三頁。第一頁是查黑中心於2006年10月12日向前陳水扁當局防務部門發函的公文複印件;第二頁是“最高檢察署”在同日向前陳水扁當局調查部門發函的公文複印件;第三頁是查黑中心追查陳水扁所稱“秘密外交”F案時,向以上兩部門函查陳水扁等25人的銀行賬戶等資料。

  查黑中心當年為了考慮名單中有陳水扁及其妻子吳淑珍,恐怕泄密,僅列出身份證字號而未列姓名,但是仍遭人將25人姓名列出通報陳水扁。

  依照正常的公文處理流程,這些公文僅存放在前陳水扁當局防務與調查部門,即使查黑中心已于2006年11月3日將全案起訴,移送臺北地方法院的卷宗內,也應只有公文的函稿,但臺檢方在陳水扁家中卻扣得這些文件與名單,且與收文日期僅差一天,顯示收文即通風報信,讓檢方驚訝不已。

  據臺媒體了解,臺北檢方曾指揮檢察事務官訪談葉盛茂、柯承亨兩人。柯承亨承認傳真給陳水扁,但葉盛茂否認,檢方已將柯承亨、葉盛茂兩人改列被告,並將在週二上午首次傳訊柯承亨。(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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