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前扁辦會計長稱 原扁辦主任曾拒絕核查“機要費”

2009年03月31日 21:2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31日消息 據臺“中廣新聞網”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機要費案”,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會計長馮瑞麟,他表示當時的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以所謂“機密外交”為由拒絕接受查賬,他還說陳水扁辦公室工作人員經驗不夠,又沒向會計處請教申領“機要費”的相關問題,所以才會形成現在的局面。

  據臺媒報道,馮瑞麟表示,從2002年開始,臺灣審計部門就開始到陳水扁辦公室作年度的財務稽核,當時對“機要費”也提出很多意見,其中包括陳水扁以票據領走的部分,他們希望了解支用的情形。後來在2006年間發生以假發票報領“機要費”的事後,為求慎重各單位還曾召開會議協調,訂定出核查作業的要點,但當時的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卻不願配合查賬。

  馮瑞麟表示,雖然會計處2003年制定的作業規定已經明定,臺灣審計部門每年查賬時,要查看陳水扁辦公室管理的“機要費”單據跟賬目,但相關單據林德訓都不願提供。臺灣審計部門儘管堅持要查賬,馮瑞麟說他還曾把臺灣審計部門要查賬的人,帶到陳水扁辦公室親自去見林德訓,但林德訓仍不提供任何單據,理由是基於“機密”不便提供,加上長時間以來都是憑單據核銷,也沒有留存事後的賬目和單據。(沈鵬)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