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妻子吳淑珍遠房親戚黃傑涉嫌向臺南縣3家未立案教養院騙稱可打通關節申辦立案,詐騙新台幣逾900萬元,臺南法院經審理後判處黃傑1年6個月有期徒刑,減刑為9個月,不得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傑原名黃茂仁,對外自稱“國舅爺”,1999年、2000年期間得知臺南縣政府將取締未立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後,找上臺南縣私立龍崎山莊教養院、五甲殘障教養院及施恩教養院,涉嫌以關係好可打通關節為由進行詐騙,3家教養院付款後仍未取得立案,才知受騙。
臺南地檢署起訴後,臺南地方法院判處黃傑3年有期徒刑。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改判1年6個月,減刑為9個月定讞。(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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